Q4.室內裝修業為什麼要設置專業技術人員?
答: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」規定室內裝修業須設置專業技術人員,有以下三大原因:
(一)由於過去室內裝修業者,無管理法源及管理機關,以致任何人均可無條件申請經營,進而產生良莠不齊,各自為政的現象。
(二)由於對於業者的經營工作無強制的規範,其經營者便忽略專業技術(設計、施工)人員的重要,對室內裝修工作任意為之,經常因此破壞了建築物結構、消防設備,使用不當或易燃之裝修材料等不一而足,成為影響防火安全造成災害的重大原因。
(三)由於災害發生後責任之難以釐清,一但災害發生,由於室內裝修原因而造成重大人命傷亡財產損失時,因既無設計圖表之事先申請審查,亦無施工完成後竣工查驗,更無專業技術(設計、施工)人員之署名負責,而使主管單位、業者及業主相互推諉,責任難以追究。
有鑑於此,內政部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,制定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」,對室內裝修業加以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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