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 16.更動格局,為什麼對房子安全不好?有什麼需要注意事情?
答:住宅室內裝修,除依建築法第八條規定,建築物之主要構造不能任意破壞或更動主要構造,以免影響整棟建築物結構安全外,另有幾項要點,也須注意:
(一)不可擅自拆除連接陽台之外牆:此舉不僅違章擴增容積,而且擅自變更公寓大廈之外牆容積,甚至嚴重影響建築物的整體結構安全。
(二)不可違法搭建室內夾層:此舉不僅違章擴增容積,而且明顯增加建築物荷重,地震時建築物所受的地震力將大幅增加。
(三)不可任意敲鑿樓板或吊裝重物:一層樓板遭受上下兩面或任一面破壞,容易造成承重抗震性能減弱,甚至降低隔音、防滲漏等效能。
(四)不可任意於樑柱或承重牆鑽鑿、打洞:任意在主要構造上鑽孔、打洞、剔槽將破壞建築物整體承重,拆改處成為樓體安全最脆弱的部位,且嚴重影響建物的抗震能力。
(五)不可任意增加建築物荷載:過於明顯增加建築物荷重,地震時建築物所受的地震力將大幅增加。
(六)不可防水措施不當、造成鄰近住家滲漏水:住戶常因更換浴廁、廚房的地磚或變更其空間位置,卻未妥善做好防水層及地坪洩水坡度,造成鄰住家滲漏水
(七)不可擅自變更家戶內部的共用管線設備:電氣、煤氣、給水、排水等,係建築物屬共用部分,且也為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的建築物設備,室內裝修時不得擅自變更。
(八)不可擅自於樓梯間、共同走廊裝修:共同走廊、門廳等均屬「共用部分」,非依法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,不得擅自變更其使用目的或裝修、設置鞋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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